我和公司签合同,而公司却没有按合同时间发工资并扣留一个月的工资,这算不算违约?

如题所述

算也不算。
利用劳动法条款解释给我听: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构成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的,是算违约的。并且,劳动者以上面的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经济补偿。
另有规定,公司在特殊情况下(一大堆条件省略,本人不兴复制),公司可以适当延迟工资发放。
至于特殊情况在规定中很不严谨,也没规定延迟次数,所以公司可以一直延迟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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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02
1.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构成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的,是算违约的。并且,劳动者以上面的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经济补偿。
2.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7-14
不但是违约,而且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你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劳动补偿金。
你可以打电话到12333劳动保障热线咨询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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