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是这样!
嗯嗯嗯,估计是!同居两年了,相当于结婚吧,因为举办了婚礼只是没有拿证。我提出分的,分的原因是两年无性婚姻,我想要孩子,可是婚后才发现他有隐疾,带着他去治病,可是他不配合治疗,我的年龄拖不起!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估计是当时想好了分,后来又不舍吧!
嗯嗯,他脑子有问题这点我赞成
后来签协议的时候又在哀求我给机会,我没答应,后来也没找我了,我就给了他几万元钱,他说不要,我后来把钱微信转给他姨妈了,他后来打电话给我说一定会把钱拿给我,不过他食言了,他家里肯定不会把钱给他
追答什么协议,你千万别干傻事,女孩子别倒搭啊!应该他补偿你才是,是他不配合才有了后来的事,苦果也要让他自己去尝尝,男子汉自己去承担
追问因为举办婚礼收了他家十万彩礼,结婚购置新房的东西花了六万左右。那四万也在这两年的日常开销中用完了,但是有些是我买衣服和护肤品的,想着他可怜,所以就转了三万给他家。金银首饰也退给他家了。签订的是解除同居关系协议,这个是考虑以后我成家他家来扯!我家家庭条件比他家好,我的收入是他的三倍,我自己在和他认识之前买了房子,那三万当是可怜他吧!因为他比我惨,我以后可以成家,可是他的情况就不乐观。
追答嗯,你是个善良的姑娘,你条件比他好,那就给他吧!就像你说的以后免得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