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项目经理:
①在企业法人授权下负责按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计划、组织、统筹、安排工程所需人力、物力、资金,对其进行管理;
②负责协调项目施工相关方关系;
③领导、监督项目按计划施工,审批签署各类计划、合同、协议和收支;
④组织职工政治业务学习和培训,组织施工技术和疑难问题的处理;
⑤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成本盈亏负责,对企业负责。
⑵项目技术负责人:
①协助项目经理工作;
②负责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参与项目施工各类计划的编制,并指导、监督各类计划的实施;
③负责处理
工程施工中发生的技术问题和疑难问题;
④负责监督、指导项目管理各项技术、质量、安全等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审核、签署工程资料;
⑤领导项目施工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实施;
⑥负责组织项目进场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技术交底。
⑶工长(项目副经理):
①在项目经理领导和项目负责技术人指导下,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指挥和调度,按施工计划对各工种、班组每日工作进行安排;
②主持工地会议和职工政治业务学习;
③签署各工种、班组施工劳务协议,参与各类施工计划编制,参加项目各项检查验收;
④参加处理施工中发生的技术问题和疑难问题;
⑤负责工程施工后勤供应和管理。
⑷施工员:
①负责项目现场施工;
②负责项目
施工方案和相关计划的编制、调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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