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福建师范大学为例,申请退学程序如下:
(一)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程序
由学生本人提交《福建师范大学学生退学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学生家长出具意见并签字,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经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审批后办理离校手续。
(二)给予退学处理程序
1、学院拟提交学校要求对学生做给予退学处理的,应收集该生符合退学条件的有效证据。
2、学生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学生的情况,提出给予退学处理意见。
3、由学院告知学生拟对其作出退学处理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充分听取学生的陈述、申辩。
4、学院将《福建师范大学学生退学呈报表(学院专用)》及有关材料报学工部(处)、教务处审核,并由教务处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5、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做退学处理者,由学校出具《福建师范大学学生退学决定书》,同时由教务处报省教育厅备案。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学生办理学杂费等退费手续的说明》:
《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八条“关于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的清退问题”的规定: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年学费和住宿费按相关办法清退。即学费和住宿按以下办法清退:
(一)缴费后未入读的,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二)缴费后入读未满1个月的,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三)缴费后入读超过1个月,但不超过1个学期的,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四)缴费后入读超过1个学期的,不予清退;
(五)被开除学籍的,不予清退。
参考资料来源: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退学办理注意事项】
1、导师或者辅导员签字并且由所在学院盖章。
2、去财务科核对学费,如没有欠费问题盖章。
3、去校图书馆让里面的老师查一下有没有未归还的书籍,然后由老师签字。
4、去网络中心(我们学校的就在图书馆里面)那边的人会注销掉你的校园卡(好像不是每个学校都有这种卡的),再由那里的人签字。
5、去教材科核对书费,没有交钱的要先把钱给交了,由负责的老师签个字,然后到教务处上交学生证,敲个章 。
6、终于到最后了,退宿手续,先去楼下由检查卫生的老师看一下你的床位,有没有任何损坏的东西,还有要把床位上的东西全部清掉,然后就交出钥匙,那个老师会拿个信封把这些钥匙都封好,拿着这个信封去校宿管科,盖章搞定。
退学后户口问题:
1、回学校派出所开具证明,说明是退学原因,户口需要迁出。
2、到桂林公安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3、回老家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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