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旅游景点优惠政策文件

如题所述

四川旅游景点优惠政策文件
为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四川省旅游的知名度和吸引力,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四川省部分旅游景点推出优惠政策文件如下:
一、优惠政策范围
本次优惠政策范围包括四川省内所有旅游景点,包括但不限于:
1. 世界文化遗产地:世界文化遗产地、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2. 著名景区:大熊猫基地、九寨沟、峨眉山、乐山大佛、成都武侯祠、杜甫草堂等著名景区。
3. 其他景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等景点。
二、优惠政策内容
1. 门票优惠:对所有景区的门票实行减半优惠政策,即原价100元/人以下的门票,减半时间为旅游旺季(4月1日至10月31日)。
2. 住宿优惠:对旅游旺季期间住宿场所实行价格优惠,具体优惠幅度根据不同场所情况而定。
3. 旅游交通优惠:对旅游旺季期间旅游交通车辆实行价格优惠,具体优惠幅度根据不同交通方式情况而定。
三、注意事项
1. 优惠政策仅限于旅游旺季期间实施,其他时间和季节的优惠政策相应调整。
2. 游客在购买门票、住宿、旅游交通等产品或服务时,应当注意享受的优惠政策是否包括在优惠范围内。
3. 游客在购买门票、住宿、旅游交通等产品或服务时,应当注意景区、交通场所等的官方网站,以获取最新优惠政策信息。
4. 游客在享受优惠政策时,应当遵守景区规定,不得破坏景观、环境或其他旅游设施,不得进行非法行为。
以上为本次四川省旅游景点优惠政策文件的主要内容,请广大游客在购买门票、住宿、旅游交通等产品或服务时仔细阅读,了解相关政策规定,以便享受应有的优惠政策。
特此文件!
四川省旅游业发展领导小组
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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