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神论的宗教概念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8
简介:如果人们认为可以通过个人经验来理解神,并且通过某些行为与神建立联系,那么祈祷、祭祀、赞美等仪式就会成为宗教活动。这种信念的基础是有神论,它认为存在一个崇高的存在,以人格形式存在。这样的神在道德上是完美的,在能力上是无限的,因此他能够影响自己的生活,因此相信他是值得尊敬的。有神论有多种形式,以下列举三种比较常见的:
1. 一神论:相信一个神的存在,或者相信神的唯一性。
2. 多神论:信仰和崇拜许多神。
3. 泛神论:相信所有人都有可能成为神或佛。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印度教、道教等都是有神论,只是对神的解释和理解各有不同。
概念说明:
1. 有神论(theism)一词源自希腊文,指的是关于神的学说。在这里,theos不再指古希腊时代的诸神,而是指基督徒和回教徒思想中的宇宙唯一创造者(Theos)。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有神论实质上就是一神论(monotheism)。
2. 中文的“神”字根据“说文解字”是指“天神引出万物者也”,意义与有神论相近。后代的演变使“天神”与“神”的意义有了很大的分歧:有人认为“五帝”及日月星辰都是“天神”;《礼记》祭法篇认为“山林川谷岳陵,能出云,为风雨,见怪物,皆曰神”;《楚辞》称人死后为神;《系辞》更称“阴阳不测之为神”;《荀子》则以“神”字表示妙不可测的功能。尽管如此,圣经旧约的中译本在许多地方以“神”字表示创造世界的唯一主宰。
理论基础:对神真实性的最初论证是本体论的证明。11世纪的神学家安瑟伦提出了这种论证。他认为,我们的理性可以设想一个最高的、圆满的、至善的存在。它一定是存在的,如果它不存在,至上的善也就有了缺憾和不足,也就称不上是至善的存在了。为此,至善的“上帝”是存在的。这本身已经为我们的理性所证明了。
对于安瑟伦的这一说法,后来的批评者指出:存有性本身并不一定就是存在的必然的至上善性。理性方法证明上帝存在的另一方法是宇宙论的证明法,也叫第一原因的论证方法。托玛斯·阿奎那及其后的思想家,如18世纪的英国哲学家萨缪尔·克拉克(Samuel Clarke),都对此有所论述。
这种思考的一个基本思路是这样的:当我们考虑一个偶然(contingent)的宇宙存在时,肯定会要以一个必然的存在为其基础。这个必然性必不依赖任何别的东西。这个绝对的必然就是“上帝”。
批评者断定,宇宙的存在是一个无缘由的事实,一个无需解释也无从解释的事实。他们说,要证明一个必然的存在者与证明“上帝”的存在根本是两码事。一个必然的存在者,可以没有那种就“上帝”自身说来是非有不可的属性。“上帝”必须是至善的,而一般的存在就无需是至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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