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顺丰快递一定是要本人签收吗?如果不方便,可以叫门卫签收吗?

如题所述

1、一般原则上快递必须本人签收因为运单签收是一份快递运输合同顺利履行完毕的甲方确认(发、收件人属于甲方快递公司是乙方)。

2、越正规的公司快递员越强调本人签收。

3、由于快递公司管理水平的高低不同快递员个人素质的高低不同本人签收有时没有严格执行那么出了问题很容易产生扯皮的情况。

4、严格来讲快递可以允许非本人代签(比如政府机关或者大型厂区的门卫根本不允许快递员进入,那么要不然收件人来门口签收,要么就门卫代签)非本人签收时运单应当签代签人的名字及身份证号

扩展资料

律师:根据是否有偿判断责任

1、快递放在代收点,快递出现破损或者丢了谁负责,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丽萍认为,如果快递出现丢失的,考虑到代收快递点一般是快递公司在经过消费者、代收快递点同意后用于暂时存放快递,消费者很难向快递公司或商家追究赔偿责任,但代收快递点与消费者之间成立保管合同关系。

2、根据《合同法》第374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之规定。

3、如保管是有偿,消费者可要求代收快递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保管是无偿且代收快递点能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如保管场所毫无出入管理措施,则代收快递点无须承担责任的风险。

最新法律依据在此

2018年5月1日起,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将正式施行。新规第二十五条尤其惹人注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

快递新规

会让快递柜成“摆设”

1、听说快递新规即将施行,彭女士心里打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新规是否意味着今后快递员送快递,必须当面验收?“那小区里的快递柜、快递代收点岂不是成了摆设。”

2、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国振说,这是对条例的误读。条例中,“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为并列关系。

3、因而,可认为,如果收件人本人无法签收,快递员在征得收件人同意后,快递柜或代收点,也属于新规中所说的“约定的收件地址”。同时,有告知当面验收的义务,但若征得收件人同意,无需当面验收。

4、事实上,《快递暂行条例》对于快递柜不仅不打压,还持鼓励态度。

参考资料:人民网-快递代收 弄丢了怎么办?

参考资料:新华网-快递新规于5月1日起实施快件不能直接放快递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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