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了可以要求拘留对方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要构成轻伤以上才能定 故意伤害罪 ,受 刑法 追究,才可能判刑.打人至 轻微伤 只够得上 治安处罚 .根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 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所以可以拘留的.如果上法院的话,因为还够不上犯罪,所以只能进行民事 诉讼 ,要求打人者赔偿医药费,赔礼道歉和赔偿精神损失。

法律客观: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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