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23年退休人员涨多少工资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企业退休人员退休费问题是大家都十分关注的,通常每年全国各省市都会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 养老金 做出调整,那么,2022年 黑龙江 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是怎样计算的呢?下面就和 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22年黑龙江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是怎样计算的 2021年黑龙江退休人员的退休费计算规定为: 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 平均工资 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发给1%。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 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l% (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公式为: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 平均工资 ×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按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 退休年龄 、利息确定的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相关政策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21号) 根据《社会 保险法 》和《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 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等有关规定,经请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意,制定本办法。 一、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权力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 养老保险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前参加工作的人员,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二、职工达到规定的 退休年龄 且企业和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个人缴费年限累计12个月为一年),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中: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 平均工资 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发给1%。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 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l% (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公式为: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 平均工资 ×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按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 退休年龄 、利息确定的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公式中"计发月数”为: 退休年龄 40414243444546474849 计发月数233230226223220216212208204199 退休年龄 50515253545556575859 计发月数195190185180175170164158152145 退休年龄 6061626364656667686970 计发月数1391321251171091019384756556 (注:该表数值为国发〔2005〕38号确定值。)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1.2%的乘积。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年限×l.2% 三、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中的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为当地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年度至职工退休时本人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职工本人当年缴费工资指数为本人当年缴费工资总额除以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公式为: α=(X1/C1+X2/C2+X3/C3++Xn/Cn)/N α为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X1,X2,X3,,Xn为职工退休前一年、二年n年当年本人缴费工资总额; C1,C2,C3,,Cn为职工退休前一年、二年n年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N为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基本 养老保险 费年限。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 实行省级统筹后,计算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的缴费工资指数,应从当地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时起,按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重新计算,重新计算的历年缴费工资指数超过3的封定为3,低于3的据实计算。 四、计发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使用的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由省人社厅于上年度末前公布。 五、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 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也可按规定转入 户籍 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 养老保险 ,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也可书面申请终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社会 保险法 》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六、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基金支付,个人账户基金不足支付时,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七、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各位读者阅读到这里已经对文章有了基本的认识,如果您还要了解其他“2020年黑龙江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是怎样计算的呢”的相关内容,请登录官方网站进行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详细解答,以便更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退休 专题 推荐:退休年龄 退休涨工资 退休金 结婚年龄 晚育年龄

法律客观:

从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12年黑龙江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从2005年的521元/月提高到1430元/月,增幅达174.5%。今年,黑龙江省将按照人社部、财政部要求,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根据人社部发[2013]3号文件规定,今年各省调整基本养老金幅度按各地2012年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确定,黑龙江省肯定不会比这个标准低。在大学生就业方面,2013年,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创业,其中特别提到高校毕业生“两减免”政策,即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性行业除外)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免费方面: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性行业除外)的,按规定自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加强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贷款期限两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一次,展期不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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