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厂里什么时候结清工资最合适?

我现在一家包装印刷厂上班,一个月前就写了辞职报告了,可厂长今天说等我教会几个徒弟才让我走,我做质检的。其他同事辞职走了当时都没拿到工资,都要等到厂里统一发工资时才可拿到,如果错过了厂里统一发工资的时间,就得等到下次发工资,劳动合同当时签时就说等盖过章了就给我们,可2个月了签的合同也没给我们一份,是一式两份的,合同上说交了辞职报告一个月后可走,合同上还写到:每月15日至20日发工资,可2个月都没发工资了,有时候甚至更长时间不发工资。

  辞职后厂里应该在办理工作交接时结清工资最合适。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5-24
根据国家《劳动法》,递交书面辞职书一个月后就可以走人,走的当天结算工资。
如果该公司还不想让你走,主要是想逼你自动离职,其不用给你这半月多的工资!
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到法院告他们,法律是保护弱者的,而且现免费的!
祝你早日拿到自己的血汗钱!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5-25
你只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即可,届时不批准,可以离职,办理离职手续时就应将你的工资结算清楚
第3个回答  2010-05-25
工资应该在你工作交接时一并算清
你应该到劳动部门申请解决
第4个回答  2010-05-24
那就只能举报他,为什么不给开工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