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雇患有重病上班的员工如何赔偿

我从2010年进厂到现在做有6年了,2014年查出重大疾病,一边做透析治疗一边上班,前段时间公司以不能带病上班为由,要解除劳动关系,请问我该得到怎样的赔偿?

这样就构成了无故辞退,按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员工每工作满1年赔偿上年度平均工资1个月,6年就6个月工资,满3个月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支付,满6个月以上者赔偿1个月工资。最多赔偿12个月工资。你的这种情况,还要补偿治疗期病假工资。追问

进厂入职已体检,身体健康。但我是在工作期间才查出患病的,请问这种情况还有补偿的吗?

追答

如果是自然生病没有补偿,如果是职业病就有。比如:尘肺病,结核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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