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留下的自留地,柴山,城市户口的儿女有没有继承权?

如题所述

  就该案例而言,如果老人没有指定继承人,那么其子女是具有继承权的,这与当事人的户口状态没有关系。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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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8-02
应该有继承权,因为国家有政策,生不加死不减,子女不继承哪谁来继承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8-02
如果你老公去世了,留下的自留地儿女有继承权,你也有继承权即使你俩没有结婚证,但是有孩子,有夫妻事实,你就有继承权孩子更不用说了,他应当有他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