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申请对象: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支持诚信守法、品学兼优、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勇于挑战自我的大学生进行创业实践。
基金申请对象范围 列入自主择业范围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届毕业生和毕业两年之内的大学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和归国留学生);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基金申请条件:申请人需为中国国籍,并全职创业;申请人需担任企业法人,创业企业需注册在上海,原则上需注册在受基金会委托的相关孵化器内)。
创业基金会以培育创业环境、播撒创业种子、激发创业力量为使命,联合社会各界开展创业资助、创业教育、创业倡导等业务,迄今已建立了23个分会及专项基金,形成了全方位支持创业实践、培养创业人才、传播创业文化的工作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