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入职二十多天发现不适合这个厂的工作,我提出离职但领导说必须干满三个月,怎么办?

他说面试有说要干满三个月才能离职,但我和我朋友都没有记得他说过。可不可以在交辞职书十天内走?

入职一般都有试用期的,你这个20天应该属于试用期范围之内。
根据劳动法,你发现不适合这个工作也是可以单方面提出辞职的。
不管领导有没有说干满三个月才能辞职,他这个说法是不成立的。
若是想不干了,那就正式通知领导一下,省得到时候工资不太好结。
试用期是可以立辞职的。
若是对方故意使坏不结工资,
那你们可以保留相关的证据,
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追问

您好,我递交辞职书的时候他都不要,非说要干满三个月,而且他说我是正式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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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01
你是可以直接走人的。不过很有可能就拿不到你工作这段时间的工资。
如果你不是有了更好的选择急着走,建议你可以呆满三个月再走。毕竟现在整体的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都不是很乐观,先就业再择业会是更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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