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监护人?

精神病人故意杀人,案发前没有鉴定过有无精神病,家里父母儿女都没有,只有兄弟姐妹,案发时的侵权行为是否由兄弟姐姐承担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 按照以下原则确定监护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 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亲属;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一、二、三、四、五项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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