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情况是这样的,以前记账都是应付工资和应付津补贴,新的制度要求要把代扣的所得税、公积金和医疗费都要提出来,比如我们单位工资表示这样的,职务工资410 级别工资476 工作性津贴790 生活性津贴1195 文明奖300 保留物价福补38 应发项3209元 代扣住房公积金254 代扣医疗保险48.38 实发2906.62元,工资记账联都是在电脑上直接打出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凭证(我们是统发工资,财政直接支付),直接支付凭证单子上写的只有两项,一项是基本工资886元,一项是津贴补贴2323元,两项合计是应发项3209,请老师帮忙解答,新的会计制度下工资分录该怎么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