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至2020年5月份,没脚蹬的电动车属于超标电动车,是禁止上路的,交警也是会管理的。
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生产、销售问题严重,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为此,在新国标暂未出台前,四部委要求各省按现有法规及GB17761标准制定整改规范。
现有的规定即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1999年颁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其中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电动机功率不大于240瓦。对于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的电动车禁止上路。
扩展资料:
由于价格相对便宜、不用上牌照、不用上保险等“便利”因素,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四轮车和老年代步车近些年在各地疯狂生长。在现行法律体系中,这些代步车并未纳入机动车的管理范畴,均属于广义上的电动自行车行列,需要符合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
但若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目前市面上、道路上的诸多电动自行车均已超标。再加上不少车主并不遵守电动自行车应守的交通规则,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不少地方的公共交通安全隐患。
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计,从2013年到2017年,5年间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的道路交通事故5.62万起,造成死亡8431人、受伤6.35万人,直接财产损失1.11亿元。5年来,电动自行车肇事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年均分别上升8.6%和13.5%。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超标电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