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跟佛山养老保险怎么办

汕头跟佛山养老保险怎么办

  1、该项在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以含当事人的户籍在内的最新的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为准)是上述两地之一的前提下,可以户籍地参保新农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1)办理该项时,应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符合要求的照片(可以事先咨询工作人员)等;
  (2)去户口所在地的社区申报参保后,再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去当地的社保部门指定的银行营业网点领取社保卡即可。
  2、当事人在其中一地实现就业(或者属于当地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可以在用人单位(营业场所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参保:
  (1)当事人参保时,应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学历证明、劳动合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件及资料;
  (2)属于职工参保的:由用人单位的相关人员(如人力资源部门等)申报参保后,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去当地的社保部门领取社保卡即可;
  (3)属于个体工商户参保的:由本人带上上述证件,去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参保后,再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去当地的地点银行的任一营业网点领取社保卡即可。
  3、在当事人已经在其中一地参保,但是户口迁移到另一地,或者跨区实现就业的,应办理社保关系转接手续;
  4、社保关系转接的,应事先带上本人的上述证件及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解除书,咨询迁入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并根据对方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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