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的专用发票,如何放到上年度入账?
成本费用发生的时间是2020年度,但增值税专用发票是2021年度2月份开具的,是否可以在2020年计入成本费用中?
支付时间为2021年,成本发生时间2020年。
进项税如何处理?
还是建议不放到2020年?
1、如果属于2020年度业务,只是没有取得发票,企业需做预提费用处理,待次年取得发票,冲减预提费用,同时将进项税额抵扣在取得发票月份即可;
2、如果属于2021年度业务,只是在2020年度付款,企业需做预付账款处理,待次年取得发票,冲减预付账款,同时当月计入费用,进项税额抵扣在取得发票月份即可;
一、成本费用发生的时间是2020年度,但增值税专用发票是2021年度2月份开具的,是否可以在2020年计入成本费用中?
执行权责发生制,如果确属2020年的费用,可以计入2020年成本费用中,但应该在上年12月份预提出费用,汇算清缴前(2021.5.30)来票即可;
即使不计入预提费用(新准则没有此科目)也可以走个过渡科目,账务处理:
借:费用科目(不含税)
贷:其他应付款-XX费用
进项税如何处理?
上年因发票未开出,不能认证抵扣,可以按合同不含税价计入成本费用。所以上年进项税不用考虑。这个不是问题。本年开票本年认证抵扣即可。
2月份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付款
借:应交税费-增-进
贷:银行存款
收到您的建议。觉得很合理。
现在有一个新的问题,之前我并没有注意到验收报告的时间与合同的时间,目前公司另一位会计觉得,验收报告虽然是上年度的,业务也是上年度的,但是,发票,支付,合同的时间都是今年的,这样证据链不完整。
我又觉得她说的有一定道理……
您会如何处理呢?
事实重于形式。发票的事情可以明确告诉你只要业务是真实的,并且预提了此费用,就可以计入上年,汇算要求必须是5.30前来发票才可进上年费用。合同如果是今年订的,可以修改下时间,如果对方不同意修改,(上年已经验收,对方应在上年开具发票,对方有隐瞒收入当期少缴税之嫌)以库管入库及验收人签单及验收报告为凭证,我会这样做的哈。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您好!按照权责发生制,我的费用发生时间是上年度,当然可以计入上年度,我是想请教说,税额要如何处理?还是建议不处理。
您这个太阳的比喻是不正确的。
按照发票到的时间来入账,这是收付实现制,不是权责发生制。
你说的没错,按照权责发生制费用应该列在去年,前提是去年做预提费用处理,税金待收到增值税发票时再处理。是我理解有误,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