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是直接去社保局申请赔偿,还是等社保局通知后才去?

如题所述

工伤认定后,即可在单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医疗终结,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工伤不存在申请赔偿,只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有相关待遇。待遇具体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工伤认定是由劳动部门通知领取的,一般会通知经办人去领取。
法律分析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经过工伤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为工伤,第一,按照劳动能力鉴定相关规定确定的伤残等级,由用人单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第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第三,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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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01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是直接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政策给予赔偿,社保局只负责纠纷仲裁,也就是当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国家政策给予赔偿的时候,向社保局申请仲裁。
第2个回答  2021-07-01
如果鉴定为工伤。赔偿有两个途径。
一是如果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金赔偿,这种情况,您找人社局就可以了。
二是如果单位没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由单位赔偿。这种情况,如果单位不赔偿,您可以向当地的区县级劳动仲裁院(设在人社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
第3个回答  2021-07-01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赔偿结果是伤者所在单位给予办理相关程序,结果单位相关部门会通知伤者本人或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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