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掉了,补办身份证有复印件,但是没有户口本,可以吗

如题所述

不可以

如果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需要本人带户口簿,去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如果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户口簿或居住证,去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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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8-06
  居民身份证丢失补办,只有复印件没有户口簿原件是无法补办身份证的。
  身份证法规定,公民补办身份证是需要提供户口簿进行核验才可以办理的,若公民只有复印件没有原件的情况下无法进行办理,公民应该跟家人协商领取到户口簿再前往相关部门申请办理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第2个回答  2022-10-08

不可以

户籍地办理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2.现场取像照片,并采集指纹信息;

3.换领缴纳工本费,每证20元,补领缴纳证件工本费,每证40元;  

4.自提交申请表之日起60日内,公安机关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注意事项:  

1.各地区具体办理流程不同,应参照各省市具体流程。  

2.申请办理身份证期间,如急需使用身份证,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异地办理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注意事项:  

1.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  

2.2017年7月1日,我国将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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