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33条规定,拘役是刑罚主刑之一。如果国企员工等公职人员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法律)第1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法律)第25条第4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律)第39条第6项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开除公职等政务处分或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律)
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二)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法律)
第十四条 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
(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
(二)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
(三)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法律)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律)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