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企业办理职工退休流程有哪些?

如题所述

天津市企业办理职工退休流程,分以下情况来参考(2015版本)办理
一、正常退休



(一)服务对象:



在本中心存档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基本养老保险金缴费年限累计15年的,可由本中心负责办理退休手续。



(二)需要材料:



(1)存档证


(2)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18位身份证号码)


(3)户口本复印件


(4)就失业证


(5)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6)社会保险公司打印的历年缴费明细单。



(三)办理程序:



1、退休前一个月,由本人持“需要材料”到人才中心申请并填写《退休人员登记表》。



2、经劳动部门审核后,填写《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养老待遇档案》和《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证》。


3、按规定缴齐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存档费。



(四)办理时限:



每月26日至下月4日为退休上报时间,由区劳动局和社会保险机构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办结后由人才服务中心负责通知本人领取退休证和退休金存折。



二、特岗退休


(一)具备条件:


在本中心存档并从事过有毒、有害工作满8年;从事过高温、井下工作满9年;从事过高空、特繁工作满10年;男55周岁,女45周岁,可在本中心办理特岗退休手续。



(二)需要材料:


(1)存档证


(2)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18位身份证号码)


(3)户口本复印件


(4)就失业证


(5)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6)社会保险公司打印的历年缴费明细单


(7)原所在单位特岗批文复印件及原单位证明(必备材料)。



(三)办理程序:



1、在到达特岗退休年龄前两个月向本中心提出申请。



2、审核“需要材料”及人事档案后,填写《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表》、《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表》等表格。


3、每月15日前由人才服务中心将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及有关材料报区、市劳动部门进行初审。



4、初审通过后,由申请人缴纳相关费用。



5、市劳动局审核批准的当月,由人才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办理退休手续。



三、因病提前退休



(一)服务对象:



在本中心存档,男50周岁,女45周岁,经本人提出申请,病情符合病退条件的,可在本中心办理因病退休手续。


(二)需要材料:



(1)存档证


(2)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本复印件(到派所升18位身份证号码)


(4)就失业证


(5)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6)社会保险公司打印的历年缴费明细单


(7)伤、病情况及医疗经过说明


(8)与病情有关的病历资料,包括诊断证明书、原始病历及近几年的住院、门诊病历;X光、CT、B超检查报告;心电图、脑电图和病理报告及化验单。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将“需要材料”按规定时间报人才服务中心。



2、审核后将相关材料报区劳动局初审。



3、初审通过后,由区劳动局报市劳动局复审。



4、复审通过后,填写《非因工病、伤、残劳动鉴定申请表》、《天津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5、由市劳动局统一安排鉴定时间,申请人按规定到指定银行交纳鉴定费。



6、由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到天津市职工医院接受专家鉴定。


7、鉴定合格后,由中心通知申请人办理退休手续。

若有新的变动及政策调整,请以最新法规来参考办理。



信息源
办 理 退 休 手 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桥区政府


http://jhl.tjhqqzf.gov.cn/system/2011/07/22/0100249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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