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湟中县2017退伍军人地方补助什么时候发

青海省湟中县2017年退伍的地方补助什么时候发

提问的青海省湟中县2017年退伍军人,如果是2013年秋季入伍、2017年退伍的士官;依据现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2011年11月1日施行)规定,不属于具有安置工作规定,或者具有安置工作规定并没有选择自主就业的,那么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民政局(今后的退役军人事务局),除了民政部门依据征集入伍时与亲属签订的义务兵优待金协议,发放规定的义务兵优待金以外,地方各级民政部门是没有退伍一次性经济补助的义务和责任的(重点优抚对象(残疾军人,带病回乡军人,无业参战涉核军人等)除外)。

如果提问者属于2010年以前入伍的城镇兵源军人的,那么依据但是施行的法规《退役义务兵安置条例》的“哪里来、哪里去“的安置规定,具有安置工作资格而自己选择自主就业的。

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二条规定:“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申请,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一)因战致残的;(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是烈士子女的;(四)父母双亡的。”

如果提问者属于2010年以前入伍的城镇兵源军人的,那么依据当时施行的法规《退役义务兵安置条例》的“哪里来、哪里去“的安置规定,具有安置工作资格而自己选择自主就业的。

只有具备依据上述法规,具有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义务兵,自己选择“自主就业”的,全国、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的民政局,才会依据按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发放管理办法(试行)》发放退役军人自我择业一次性退役金。

     解放军军人(军官、士官和武警等)退役后就与普通百姓一样了,只有曾经是个军人、在本人户口本和公安部门户籍资料记录(110出警手持仪器就可以查到的)有“服役”的荣誉!最近来之国家的好消息(仅是对于我们曾经军人的荣誉待遇!):今年7月27日退役军人事务部新闻发布会颁布,对每一个退役军人(武警)悬挂“光荣人家”篇牌!

去年年底、今年年初网上流传的对于退役老兵的补助、补贴,每月800元、甚至1200元的就是一场骗局。我国并没有对退伍老兵(武警)补助的,退伍老兵(武警)补助在网上退伍老兵补助传得沸沸扬扬,事实上那就是一场诈骗骗局。当时在中央电视台13频道已经播放了年过六旬老退伍军人遭到网上骗局,得到几十万假支票的补助,事前先行被骗几万元税金的骗术的新闻,已经敬告我们退役军人不要因此而上当受骗。作为一个退役老军人有必要建议你,还是去电话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局优抚科询问的好!以防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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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30
我有一个战友,我们想找他40年没见,也不知道电话,通过政符给我们找一下,我的电话是18693922556如果知道了,能给我连系,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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