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学生在签约的时候和单位约定如果考上研究生就可以不工作,但后来大学生考上了单位确认为他违约这对吗

请解释一下根据新劳动法
这个大学生是在校生马上就要毕业了,签订的是劳动合同。

不对,其实这是个附条件的口头协议,如果学生考研没被录取,按照当初的约定他就应该就职,但是他考上研究生了,自然就是要去上学,学生来公司上班时一考不上研究生为前提条件的,如果这个条件不生效,口头承诺自然也就无法履行,所以,该学生不属于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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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06
你说的大学生是在校生,还是已经毕业的?
你签的约,是劳动合同,还是三方协议?
如果是应届毕业生的三方协议,本来就规定考上研究生或者公务员可以不去的,不可能算你违约。
如果你已经毕业,是在职的员工了,那么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就可以了,你从考上到正式去上学总有好几个月了,所以也不能算你违约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5-06
他的这种情况不承担违约责任。
新《劳动法》规定:只要未经过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培训,求职者因考上研究生而离职,但并没有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不必承担赔偿责任,自然也不存在支付违约金的问题。在考研结果公布前,如果没有到企业接受培训,便等同于“无过毁约”。所以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第3个回答  2010-05-06
不用什么劳动法,教育部有关于大学生就业的管理条例,他这么做是不对的。你完全可以跟学校就业办说明情况类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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