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宅基地,西邻甲,北邻乙,乙比甲房子高1米,我想和乙建成一样高,甲不同意怎么办。结束?

如题所述

根据民法通则和物权法等相关规定,四邻间应和睦共处,房屋等建筑应不影响邻居的排水、通风、采光等正常需要。如果你的房屋建成后符合当地的规划,不影响西邻的采光等正常需要,不侵犯他人的正常权利,是可以建设的,不需要经邻居同意。但若当地审批需要四邻签字的,则需要通过协商等方式让邻居配合;因邻居拒不配合签字,当地行政部门拒不给予批准的,则可以起诉该行政部门。
如果你的房屋建成后影响邻居采光等所需的,则应采取有效措施给予避免影响。此外,法律上所说采光需要不是简单指遮挡阳光,而是指较长时间遮挡邻居房间采光,并且邻居房屋又从其它方向难以获得阳光照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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