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工作试用期超时不给加班费

如题所述

跟试用期没有关系,得看你的工作性质
新加坡的雇佣法令只保护低薪工友,只有低收入的体力工作者才有法定的加班费,哪怕在试用期也是必须有加班费的。不给的话可以去MOM投诉
反之,如果不是体力工作者就不是一定有加班费的了。例如你拿的是要SP/EP准证的话就不属于体力劳动者了,不论过没过试用期都可以合法地不给加班费。这种情况去哪投诉都没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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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03
1、新加坡的法定工作时间不是8小时,而是8.5小时
2、如果签订的有合同,合同上写着每天10小时,月薪2000的话,那就是已经算好加班费了。10小时不愿意的话,老板完全可以改成每天8.5小时,工资降一些。
3、新加坡的法律只保障体力劳动者的加班费。如果申请的SP准证的话,老板可以合理合法地让加班,还不给发加班费
第2个回答  2015-02-15
看合同,一般的公司试用期没有OT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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