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有哪些历史名人

如题所述

周鲠生

周鲠生教授(1889-1971),湖南长沙人,早年留学日本、英国、法国等国,获英国爱丁堡大学政治经济硕士学位和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回国后曾担任北京大学教授、武汉大学教务长和校长等职务。新中国成立后,历任武汉大学校长、外交部顾问,为新中国的外交和立法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主要著作有《国际法》、《国际法大纲》、《近代欧洲外交史》、《不平等条约十讲》等。

梅汝璈
清华毕业,留学于美国斯坦福大学、在芝加哥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精通英美法律,曾任武汉大学、中央大学教授。1945年,当时的武汉大学法学系主任梅汝璈教授作为检察官出席东京国际军事法庭,义正辞严地控诉了日本帝国主义的滔天罪行。

燕树棠
字召亭。河北定县人。北洋大学堂法科毕业。1914年赴美,1920年获耶鲁大学法律博士。曾任国民政府法制局编审、清华大学政治学系讲师、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教授、西南联合大学法律学系主任,国民政府检察院监察委员、司法院大法官等职务。1949年后在武汉大学法律系编译室工作兼湖北省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学会理事。

韩德培
中国法学会顾问、中国国际法学会名誉副会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首任所长。1934年国立中央大学法律系毕业,1940-1942年在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研究院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1942-1945年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以特别研究生身份继续研究。1946—至今,在武汉大学任法律系教授,先后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议组成员和特约成员,国家环境保护局、中国法学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顾问,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会长等职。

李浩培
李浩培先生,1906年生于上海,1928年毕业于东吴大学法律系。后在伦敦经济政治学院从事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比较民法的研究。历任武汉大学法律系主任、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 外交学院教授,外交部法律顾问,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教授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与周鲠生、王铁崖先生一样,李浩培先生可以说是我国国际法学界的泰山北斗。

皮宗石
皮宗石(1887~1967) 字皓白,号海环。长沙县福临铺人。1903年到日本,先读中学,后入东京帝国大学攻读政治经济。1927年与王世杰、王星拱、周鲠生等被约同去湖北,在武昌中山大学基础上筹建国立武汉大学。从此专心从事教育事业,拒绝汪精卫、蒋介石邀请他在政府任职。

王铁崖
中国国际法学会前会长,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创始所长,国际法研究院院士,世界艺术和科学院院士,联合国前南国际刑事法庭大法官。1929年考入上海复旦大学,初修外语,后改上政治系。1931年转学入清华大学政治系。1933年毕业后旋被保送进清华研究院,师从周鲠生教授攻读国际法。1936年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通过中美庚款留学考试。1937年夏负笈西洋,远赴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师从国际法学家劳特派特教授,继续研读国际法。1939年夏铁崖先生返国 后经周鲠生教授邀请,于1940年受聘于乐山武汉大学,开始了他长达62年的国际法教学生涯。

姚梅镇 国际经济法学家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首任会长。

马克昌
生于1926年8月,河南西华人,法学家。1950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律系,后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班。曾参加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修订工作。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我国刑法学术界有“北高南马”之称,即中国人民大学高铭暄教授和武汉大学马克昌教授。

吴学义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顾问,曾任武汉大学、中央大学教授,留日硕士。

蒋思道
高一涵
六安县南官亭人 曾于日本明治大学攻读政法。民国5年(1916年)7月回国与李大钊同办《晨报》。民国7年入北京大学编译委员会工作,兼任中国大学、法政专门学校教授。经常为陈独秀主编的《新青年》撰稿,并协办《每周评论》,积极宣传科学与民主。后与章士钊办《甲寅日报》,与李四光、丁西林等办《现代评论》,与胡适办《努力月刊》等刊物。
民国15年,由李大钊、高语罕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来武昌任中山大学(武汉大学前身)教授,兼法科委员会主任委员。南京解放后,先后任南京大学教授、政治系主任、法学院院长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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