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9-26
1.间接法
①凡发生应付事项,如应付帐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预收帐款、应计折旧等,在会计处理时,都借记了有关资产或费用科目,最终体现为净利润减少,但现金并没有付出。因此,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若本期应付款项增加则应“调增”利润,反之“调减”利润。
②凡发生应收事项,如应收帐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等,会计处理时,都贷记收入类科目,转帐以后,表现为利润增大。但现金并没有收到。因此,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若本期应收款项增加应“调减”利润,反之“调增”利润。
③凡发生跨期费用的事项,如发生待摊费用时,则借记“待摊费用”科目;贷记“现金”科目。最终表现在损益表上利润加大,但现金已经付出。因此,待摊费用增加时,应作为利润“调减”项目,反之则“调增”利润。当发生预提费用时,借记有关费用、成本科目,贷记预提费用科目,最终表现为利润的减少,但现金尚未支付。故应“调增”利润,反之则“调减”利润。
④存货调整。损益表中销售成本与存货的关系是:销售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货成本-期末存货成本。从关系式中我们可以看到;如果本期存货没有变动,说明本期销售成本等于本期购货成本;如果期末结存大于期初结存,说明购入(付现)数大于销售成本数,可理解为有一部分现金支付了但未计入销售成本,损益表中利润增大,故应作为“调减”利润项目处理;如果期未结存数小于期初结存数则作相反调整。至于“应收帐款”引起的存货增加,第①项已作了调整。
⑤费用调整。如应计折旧、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摊销,坏帐准备等会使利润减少,但现金没有付出,因此“调增”利润,反之“调减”利润。
根据以上原则,我们可以先编制一张工作底稿,然后再列入现金流量表。
2.直接法。
①销售收入收现数=损益表中销售收入(权责发生制)-赊销商品的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收货款收入
②购货付现数=损益表中销售成本(权责发生制)+存货增加额-赊购存货的应付帐款、应付票据的增加数+预付货款支出-工资付现数(单独列示)
③其他收入收现数=其他收入+其他应收款减少数-其他应收款增加数
④其他费用付现数=其他费用(如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折旧摊销数+待摊费用增加数
⑤职工工资付现数。根据“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住房周转金”等科目分析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