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啦国家专项计划毕业后是不是必须回生源地工作

如题所述

既然享受高考国家优惠政策,毕业自然原则上回生源地工作。国家专项计划全称是‘大学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的专项计划工作’,(简称“专项计划”),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适量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简称“贫困地区”)招生政策。参考文件 专项生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服务政策。
大学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的专项计划工作
报名条件
1.符合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户籍在贫困县(区);
3.高中三年学籍在贫困县(区)。
考生资格审查由有关县(区)招生委员会统筹安排,其中学籍审核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户籍审核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各地要安排专人,严格执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把资格审核的责任落到实处。经审查符合规定的考生,要在其所在中学和县(区)招办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取得高中三年学籍的中学名称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在当地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由县(区)招办于6月15日前报市招办汇总,市招办于6月18日前报省招办备案。省招办将在录取结束后,对被录取的考生再行公示,如有举报且经查实存在资格造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同时追究县(区)资格审查相关人员的责任。
录取
专项计划本科录取在提前批本科结束后、一批本科开始前进行投档;专科录取在三批本科结束后、高职(专科)开始前进行投档。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办法,省招办按照专项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投档,高校依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处理。未完成计划采取征集志愿办法补充,直至完成计划。
专项生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服务政策
(一)有关省(区、市)要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制定专项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专项生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创业。
(二)从2014年起专项生入学报到时新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迁转户口,就业报到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工作所在地区。专项生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与其他学生同等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三)对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的专项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有关省(区、市)要尽快制定或完善相关办法,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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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05

第2个回答  2020-12-28
第3个回答  2015-06-25
se大大大大大大大要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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