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多名领导被处理

如题所述

2020年6月6日,衢州市纪委发布消息,衢州市两名党员领导干部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经查,衢州市残联原党组书记、理事长曹唐林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本人、配偶拥有房产情况;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曹唐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已涉嫌犯罪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最近,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曹唐林开除党籍处分。

经查,衢州市柯城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楼林钱违反廉洁纪律,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的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从中获取收益。     

楼林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已涉嫌犯罪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最近,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楼林钱开除党籍处分。

扩展资料

2020年4月衢州市柯城区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办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件。

柯城区航埠镇孙家村党支部书记孙雨民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8年至2019年期间,孙雨民在负责村停车场改建项目和村道路硬化项目政策处理和工程款支付等事项过程中,收受施工方余某某、姚某某行送的共计27000元现金和黄金叶香烟两条。同时,孙雨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1月,孙雨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柯城区航埠镇枧头村党支部书记陈土根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15年6月,枧头村生态公墓工程招标前,陈土根与航埠镇枧头村原村民主任陈永红、航埠镇政府退休返聘人员巫辉州,在柯城区双港某饭店接受工程招投标参与人徐某某和张某某的宴请。同时,陈土根、陈永红、巫辉州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2月,陈土根、陈永红、巫辉州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柯城区石梁镇静岩村党总支书记郑国华、党总支委员余金良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5年至2016年期间,时任村党支部书记余金良、时任村民主任郑国华在区重点项目-“千亩花海”土地流转工作推进过程中,明知领取固定报酬的村干部不能重复领取误工补贴,仍商议决定以他人名义领取误工补贴;

用于支付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产生的个人费用,其他村两委成员对此均予以同意。事后,郑国华、余金良分别以其他村民名义各自领取误工补贴11000元。

组织调查期间,郑国华、余金良如实向组织说明本人违纪事实,并主动上交违纪所得。2020年3月,郑国华、余金良被免于党纪处分,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同时,其他村两委成员均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收受礼金,接受宴请!衢州这6位村干部被查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新闻网-严重违纪!衢州两名党员领导干部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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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05

衢州市纪委通报了全市查处的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五一、端午将至,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促进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近日,衢州市纪委通报了全市查处的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具体如下:

1、柯城区科技局原党组成员朱锐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7年,朱锐借逢年过节、项目评审之机,先后违规收受他人所送的礼品、礼金和礼卡,共计折合人民币4800元,并多次接受相关企业安排的宴请。朱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月,朱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2、衢江区高家镇黄甲楼村党支部原书记叶土良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收受节礼等问题。2014年至2017年,叶土良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俞某某安排的吃请,每年春节期间收受其所送中华、利群香烟2—4条不等。2017年9月,叶土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龙游县供销社原党委书记、主任王根荣违规发放奖金等问题。2013年2月,王根荣授意县供销社办公室主任舒水明通过虚开会务费用的方式,从县供销社下属的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套取25000元,以奖金名义发放给其本人、舒水明及时任供销社党委委员、副主任周立生等人。

王根荣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月,王根荣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018年3月,舒水明、周立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奖金已收缴。

4、江山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违规发放值班加班补贴问题。2013年8月至2017年4月,江山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违规给8名干部发放值班加班补贴共计77425元,其中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周益森担任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总经理期间违规发放21620元。

2014年7月至2017年4月毛双根担任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期间违规发放55805元。2018年2月,周益森受到谈话诫勉处理。2018年3月,毛双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贴已收缴。

5、常山县残联综合科科长郑敏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6年4月,郑敏在县城某酒店操办乔迁宴,宴请对象中有管理服务对象6人,违规收受礼金3200元。2018年3月,郑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已退还。

6、开化县文化艺术中心管理处原主任、县电影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汪芹源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经汪芹源同意,开化县电影有限公司违规向县文化艺术中心管理处20名干部职工发放工作日补贴、加班补贴、创国卫值勤补贴、“三五人气集聚”奖等各类津补贴616942元,其中汪芹源领取34770元。

2018年4月,汪芹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已收缴。因审核把关不严,原县文化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詹永坤受到谈话诫勉处理,县文化旅游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黄龙受到提醒谈话处理。

7、衢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支队原副支队长曹其虎等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安排和土特产问题。

2015年4月,曹其虎与稽查支队主任科员朱继华、驾驶员叶琦,在赴江苏丰县调查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期间,接受行政处罚案件相对人江某某支付的吃请、KTV唱歌活动安排和土特产,相关费用共计2910元。2018年2月,曹其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朱继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叶琦受到谈话诫勉处理,违纪款已收缴。

扩展资料

对于这七起领导被处理的问题,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继续紧盯重要节点,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的部署和检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加强对本地、本单位、本系统的作风建设,高标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要求和“十条军规”。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要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着力根治顽症痼疾,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衢州市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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