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你好,我国当前的司法模式是采取法院设立执行局,由执行局采取具体的执行措施。更早以前,司法实践中一些基层人民法庭是既负责审判又负责执行的。由法院处理执行案件的好处在于,执行是审判工作的延伸,这样与作出审判的部门沟通会更加便捷。但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将执行机构从法院分离出来的呼声也很高,但基本不会归口于公安部门,毕竟这与公安部门的职能并不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