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辞职不给工资怎么办?

我是临时工,签了合同,准备辞职我按照规定提前七天辞职,准备上满一个月就走,但经理说我必须上满两月不然不给工资,该怎么办?求助!

劳动者辞职时用人单位不结算工资,一般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按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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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6-29
劳动者辞职时用人单位不结算工资,一般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按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2个回答  2021-07-22
被辞退单位不给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其支付工资并给予赔偿。

拖欠工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91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3个回答  2022-06-28
劳动者辞职时用人单位不结算工资,一般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按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4个回答  2022-06-29
劳动者辞职时用人单位不结算工资,一般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按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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