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判决抚养权的,孩子可以领走。
夫妻在离婚时,应当对孩子的抚养权达成协议,达不成协议的,男女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查明情况后,会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判决,法院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谁,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就可以把孩子带走。总的来说,取得抚养权之后,就可以和孩子共同生活,可以把孩子领走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可以,离婚后,迁移子女户口需要的证件、资料及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监护人(以判决书为准)的身份证、户口本、法院判决书、离婚证、孩子的户口本。
2、去孩子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及户主处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去监护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处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