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这个职业是一个非常受人尊敬的职业,毕竟能够帮助大家在遇到困难时诉诸法律,所以律师一般自带一种职业光环。但是如果要打官司,在法庭上就肯定会有原告和被告,所以也就有了原告律师和被告律师。一般来说律师都是站在自己当事人的角度为当事人辩论的,即便被告是十恶不赦的坏人,被告律师也只能遵循职业道德和职业规定,为自己的当事人辩护,不得存在任何的私心。对于原告律师和被告律师的关系,有网友问:原告律师和被告律师会不会惺惺相惜?我认为不会,下面我们就对这个问题进行一下详细分析。
一、原告律师和被告律师是敌对关系很明显,当两个律师在同一个案件中,一个成为了原告律师,另一个成为了被告律师,那么两个人就变成了敌对关系,他们两个人不能惺惺相惜。如果两个有敌对关系的人惺惺相惜,就有可能不能秉公为自己的辩护人进行辩护。
二、原告律师和被告律师法庭之外可以惺惺相惜如果抛开原告律师和被告律师的身份,两个人在案件结束后,在法庭之外可以惺惺相惜。所以即便是两个律师平时是朋友,法庭之外关系非常的好,但是一旦成为同一案件中原告和被告的律师,那就要各司其职。
三、原告律师和被告律师只要在法庭上就必须针锋相对原告律师和被告律师只要在法庭上就必须针锋相对,如果两个人在法庭上惺惺相惜,这是对法律的蔑视,也是对这份工作的不尊重。同时,两个人如果在法庭上惺惺相惜,或者在这个案件未完结之前私底下惺惺相惜,是对自己的当事人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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