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和单位有劳动争议,本人工作的地方是个体工商户,当时开具了一张工衣押金单给本人,已在该单位工作差不多两年,从未买社保和签劳动合同。
现在去到劳动仲裁不受理我的申请,劳动局说我的工衣押金单上的盖单和营业执照名称不一样,不肯受理,要我去法院处理!
但是当时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亦见到我工作的装修布局和招牌都不是营业执照上的名称,都是和我的工衣押金单上的盖章名称一样!
请问我该如何申诉???万望各位专业人士提供意见,万分感激!
当时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亦见到我工作的单位装修布局和招牌都不是营业执照上的名称,都是和我的工衣押金单上的盖章名称一样!
现在我已经离职了,想追讨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和加班费还有经济补偿金!
希望高人指点一下本人,究竟是再去劳动局处理还是去法院处理,如果到法院处理可不可以告老板连同劳监不作为,因为劳监他们已经询问我为什么盖单和营业执照名称不一样,我已经提出我老板所有分店都是打这个品牌,劳监他们连去商场管理处了解一下内情都不知道有没有做到,如果去到商场管理处就可以即时了解到这个品牌店一直在经营,店内的营业执照就是我要告的主体!
真的很心烦,明摆着的事实在那,但现在投诉无门!望高人们指点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