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衣押金单公章和营业执照不一样,怎样劳动仲裁?

现在和单位有劳动争议,本人工作的地方是个体工商户,当时开具了一张工衣押金单给本人,已在该单位工作差不多两年,从未买社保和签劳动合同。

现在去到劳动仲裁不受理我的申请,劳动局说我的工衣押金单上的盖单和营业执照名称不一样,不肯受理,要我去法院处理!

但是当时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亦见到我工作的装修布局和招牌都不是营业执照上的名称,都是和我的工衣押金单上的盖章名称一样!

请问我该如何申诉???万望各位专业人士提供意见,万分感激!
当时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亦见到我工作的单位装修布局和招牌都不是营业执照上的名称,都是和我的工衣押金单上的盖章名称一样!

现在我已经离职了,想追讨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和加班费还有经济补偿金!

希望高人指点一下本人,究竟是再去劳动局处理还是去法院处理,如果到法院处理可不可以告老板连同劳监不作为,因为劳监他们已经询问我为什么盖单和营业执照名称不一样,我已经提出我老板所有分店都是打这个品牌,劳监他们连去商场管理处了解一下内情都不知道有没有做到,如果去到商场管理处就可以即时了解到这个品牌店一直在经营,店内的营业执照就是我要告的主体!

真的很心烦,明摆着的事实在那,但现在投诉无门!望高人们指点指点!!

只要有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完全可以胜诉,并且劳动仲裁是免费的!我是劳动仲裁员,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企业劳动法咨询可以HI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补缴社会保险等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提出书面离职后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你工资

4、收集一些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装、工作证、工作牌、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保缴费记录、同事证言等都可以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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