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案例分析
1、张某每月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每月房租收入为1000元,此外每月还有些稿费收入2000元,本月运气好还中了一次奖200元,朋友给的生日礼金3000元,他还购买了一份寿险产品,每月能获得分红500元。此外银行存款月息400元。但他家庭支出也多,例如小车按揭贷款的每月供款为1000元,还有小车汽油费、停车费等每月要600元;此外他出租的房子是通过银行和朋友贷款购买的,月供也要1500元;家庭日常生活开销至少要2000元,小孩上幼儿园的托管费每月300元,他还办了健身卡,每月卡费100元。人情来往也不可少,每月要奉送出去的红包大概为800元,请根据这些家庭财务信息,给张某拟一份比较规范的当月家庭现金流量表,看看一个月下来张先生还有多少活钱可自由用在银行储蓄上,也便于张先生个人理财。
2、男青年张某和王某在东莞打工相恋多年,虽多次商议回家办理结婚登记但因种种原因终未成行。某天张某为自己与女朋友王某各办理了一份保险金额为10万元的人寿保险合同,受益人各为二人,但张某并未将投保事宜告知王某。后来,王某在一次车祸中身亡。张某向保险公司索赔,遭拒赔,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并未支持其诉讼请求。请问:
(1)该案例中涉及到一条什么保险原则,请对该原则进行解释?
(2)法院为何没有支持张某的诉讼请求,这种判决有何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