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师是大学教师职称的一种,位于次于副教授的中级职称位置。大学教师按照级别自低至高分别为讲师、高级讲师、副教授、教授,职称逐级递增。
讲师作为中级职称,其任职条件包括以下五点:首先,能够熟练讲授一门或多门课程,教学质量高,教学成果显著;其次,要求拥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担任助理讲师职位四年以上,能够胜任培训教员工作;第三,必须掌握一门外语,具备阅读本专业外文书籍和资料的能力;第四,申报晋升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需与所申报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否则一般不满足学历要求;对先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人员,其任职前后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达到规定任职年限的,可申请晋升高级职称。申报中级职称,担任助理级职务的总年限最低需达到四年。
第五,对于不符合学历和任职年限规定,但在岗位上展现出真才实学、能力突出、业绩优异的专业人员,可申请破格晋升。破格晋升的申请人,必须是近三年内单位考核成绩优秀的员工,且一般不超出一级职称晋升。破格晋升者,任职年限的提前一般不超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