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并没有规定食品在多长时间的保质期内要下架,但食品临近保质期须明示。
商家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对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时进行清理,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应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商家如不进行明示,工商部门将警告并要求改正,拒不改正的最高可罚款3万元。
商家对被告知、通报或自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通知相关商家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所。
如问题食品属于销售商家自身原因造成的,商家应清查并登记造册,及时销毁,并如实向工商部门报告,辖区工商所应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现场监销,如实记录销毁的情况。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五问题食品不退市将处罚 食品临近保质期须明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