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了,法院把我判给了父亲,我还有义务赡养母亲吗?

父母离婚把你判给你父亲,你还有义务赡养母亲。这个问题可以说缺乏最基本的法律常识。你被判给父母哪一方抚养,跟你赡养父母的义务有什么关系,根本没有。一言以蔽之就是:亲生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是没有前提条件的。——这句话的意思表达的很清楚了吧。且不说你母亲依法要支付抚养费,就算你父母虐待你,对你违法犯罪,也不能免除你的法定赡养义务。

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不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只要父母子女的亲子关系存在的,子女就必须履行赡养义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两个都是法定义务,而且不是因果关系,不是说父母抚养子女,子女才要赡养父母。这不是做买卖搞什么等价交换,两个都是必须履行的义务,法律强制要求的。

法律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综上所述,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子女必须要履行的法定义务,也是每一个成年人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不是什么你判给父亲就能免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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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2-21
这个当然是有的啊,虽然父母离婚了,你判给父亲,但是你的母亲依然是你们母亲,这个是不会改变的,必须要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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