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亏损可以不发绩效工资吗

如题所述

      对于大部分公司而言,公司的经营状况影响着员工的工资情况,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员工工资能够得到足额发放;但有时公司业务或是项目亏损,公司会选择不发放员工的绩效工资。那么员工的绩效工资是否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来决定呢?
      经典案例
      甲于2016年1月18日入职A公司,双方签订了2016年1月18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为期4年的《劳动合同》。约定甲担任公司工程管理部副经理,年薪为105万;工资构成包括月度薪酬、季度绩效薪酬、年终绩效薪酬;2018年4月2日被任命为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年薪调整为95万元。
      2019年2月11日甲因个人原因向A公司提出离职,并要求A公司支付拖欠的2017年第三四季度和2018年第四季度的绩效工资、及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年终绩效工资。
      A公司不同意支付甲提出的加班费、绩效工资。A公司称绩效工资以项目的效益为准并经考核发放,甲所负责的项目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表明,经营处于严重亏损状态,没有任何盈利和效益。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不发放绩效工资,所以A公司不存在拖欠甲主张期间的绩效工资。甲称公司不能以项目没有盈利,将企业经营风险转嫁给员工,并且公司存在《薪酬管理暂行制度》,公司并未根据制度对其进行考核,而是通过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不发绩效,不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协商无果,甲提起仲裁,仲裁裁决支持了甲,A公司不服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A公司的《薪酬管理暂行制度》显示,中层及以下员工的季度绩效薪酬,根据季度绩效薪酬基数和考核结果计算并发放,年终绩效薪酬根据年终绩效薪酬基数和考核结果计算并发放。但A公司并未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对甲进行考核,也未证明甲未达到发放绩效工资的条件,而是经过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以项目没有盈利为由单方决定不支付甲绩效工资,无制度依据。所以,A公司应支付甲2017年第三四季度和2018年第四季度绩效工资、及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年终绩效工资共计元。
      风险提示
      公司不能以项目经营亏损为由,单方决定不发放员工的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否发放取决于公司对于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如果员工未达到公司要求的绩效标准,可以不发放绩效工资;但如果公司未进行考核就不发放工资,是违法的。本案中甲是因个人原因离职,如果甲不是以个人原因而是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离职,那么公司不仅要支付未发的绩效工资,还需要另外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治理建议
      公司经营不善,项目亏损时,如何避免不发放绩效工资带来的风险呢?我们建议:
      1、建立绩效考核制度
      公司的工资构成结构中如果存在绩效工资,那么就必须制定相应的绩效考核制度来匹配,否则绩效工资的发放无依据支撑;并且,绩效考核制度也能够促使员工完成公司的业务要求;所以,公司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一般绩效考核制度应具体规定考核对象、考核周期、考核方式、考核申诉等,公司应根据绩效考核制度定期对员工考核。
      2、制度中约定绩效工资与项目盈利挂钩
      由于公司是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主体,不能因项目亏损就不发放员工绩效工资。如果公司认为项目的经营与员工的工作完成度存在较大关联,可以将项目是否完成、是否盈利与员工的绩效相挂钩,并且在绩效考核制度中规定考核项目包括项目的盈利情况。当项目未完成或者处于亏损状态,员工的绩效考核则未达标,公司可不发放绩效工资。像A公司未规定绩效工资与项目相关联,单方不发绩效工资则是违法的。
      3、严格按照制度对员工进行考核
      绩效考核制度制定后,公司需要严格执行。根据制度中的考核项目、考核时间、考核流程等对员工进行考核;对于考核的各个节点都需要留存考核记录,避免发生争议无法举证考核过程的真实完整性;最后依据员工真实的考核情况判定考核结果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并且最终的考核结果由员工签字确认。【劳动法研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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