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女子怀孕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扩展资料:
申请监外执行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对于人民法院禁止令确定需经批准才能进入的特定区域或者场所,社区矫正人员确需进入的,应当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并告知人民检察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监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