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湖南一景区漂流发生意外溺亡事件,是因为有两名男子将身上的救生衣脱去,擅自下水游泳,导致意外身亡。
在2020年8月8日,钟某、湛某等一行五人结伴去连云山峡谷漂流景区漂流。钟某等人在12时起漂,到达终点后,钟某南、湛某豪两人脱去救生衣放在自助漂流皮筏上,擅自下水游泳,均意外溺亡。我们知道连云山峡谷漂流景区地理位置坐落在湘东北高峰处,连云山崇山峻岭,因此这里的河道蜿蜒曲折、水流湍急,而且漂流河道长4.8公里,总落差198米,河床宽8米,窄处不到2米,钟某、湛某两人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状态下就下水游泳是十分危险的,是对自身生命的不重视,同时作为借鉴,我们也应该做好防溺知识的储备。
第一,要遵循六不准原则: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第二,若溺水了,要保持镇定,尽量将头后仰,让你的嘴巴的鼻子朝上,露出水面后进行呼吸呼救;不要胡乱打水,以免身体下沉
第三,当施救者游到自己身边时,应配合施救者,仰卧水面,由施救者将自己拖拽到安全地带。
第四,如果是小腿抽筋而致溺水,先深吸一口气,把脸浸入水中,将抽筋下肢的拇指用力向前上方拉,使拇指跷起来,一直用力直到剧痛消失,抽筋也就停止了,然后对疼痛的部位要充分按摩再慢慢向岸上游去。
最重要的一点,溺水后保存体力,等待救援是最重要的。及时甩掉鞋子和口袋里的重物,但不要脱掉衣服,因为衣服能产生一定的浮力。
总之,不要觉得自己会游泳就可以忽视这些问题,往往出事故的就是那些会游泳的人,希望大家可以做好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