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一户多宅多出来宅基地怎么办?

如题所述

一户多宅要看情况,属于合法的话,是可以拥有的。若是不合法的话,只能拥有一处。按照原则来说,现在都是一户一宅,只有合法的情况下,才能进行登记。不过也要考虑继承和其他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房屋不倒塌就能一直居住和使用。而没有登记权,不合法的住宅,要看情况处理。有些地方会拆除,而有些地方则不拆除。就算不拆除,也不代表合法。

1、合法不会处理

现在提倡的是一户一宅,每家只能有一套房子。不过其中也有很多情况,比如说继承的宅基地。从法律上来说,这种是合法的,可以确权进行登记并且发证明。属于这种情况的话,一户多宅是没有问题的。只要房子不倒塌,可以一直居住和使用。除了继承之外,还有赠予的问题。比如说自己的亲戚、兄弟姐妹一类的,这种情况是合法的。

2、不合法的情况

一户一宅,多出来的不合法,可能会被处理。常见的处理方法就是拆除,不过大多数农村,都不会管这件事。你平常住着,也没人会在乎。只是我们要清楚,不拆除不代表房子合法。在遇到一些特殊情况时,房子是没有保障的。比如说地震、洪涝一类的,房子受损可能有补助。房子在不合法的情况下,可能就没有。要是进行拆除的话,也会给村民一定的补偿款。合法建议及时确权登记领证,保证自己的权益。

3、申请宅基地

在没有房屋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进行拆户,满足条件就能申请宅基地。不过也有特殊情况,比如说自己把房屋出售、把房屋出租。在这种情况下,自己想要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同意的。现在提倡一户一宅,这属于整体的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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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13

我们都知道,农村自建房是农户的私产,宅基地使用权是作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享有的一项福利,对村民来说也至关重要。国家要征收,没了宅基地,又该去哪里置地建房?拆迁方给的补偿是否够在周边买相同面积的房子……农村宅基地的分配实施“一户一宅”原则,即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农村村民“一户多宅”多出的宅基地能不能确权?宅基地上面建的房屋会不会被拆迁?究竟该如何处理呢?

如果农户是因继承房屋而造成的“一户多宅”,多出来的宅基地可以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允许农户可以继续使用,但是是受限制的使用,只能享有有限的权利,直至继承的房屋倒塌灭失,该宅基地使用权也随着消失。

如果农户是因购买房屋而多出的宅基地,也可以确权,但是需要与原先合法取得的宅基地面积进行合计,看两处宅基地的总面积有没有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

如果两处宅基地的总面积超过了当地规定的标准,可以暂时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

在农户以后分户建房或对现有房屋进行重新翻建、改建时,按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的面积退还给村集体。

如果农户是违法占地多出的宅基地,不仅不能确权,还有可能被拆除。

综上所述,在土地确权时,“一户多宅”以下几种是合法的,理应予以确权:

1、 面积总和符合宅基地面积标准

一户村民在本村有两处以上宅基地,但是加起来的面积总和并没有超过本地明文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此时就可以按一宅予以确权。

2、 因农房继承形成的一户多宅

我们都知道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地上房屋作为农户的私产是可以继承的,加之“地随房走”的原则,因继承农房而形成的一户多宅,理应可以进行确权。

3、 宅基地合法买卖

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的宅基地买卖法律是允许的。在农村很常见,比如儿子长大该娶媳妇了,就申请宅基地建房,但是因为各种原因批不下来,就只能购买本村的宅基地新建或翻盖房屋,在没有分户之前的一户多宅也应当予以确权登记。

4、 因管理部门衔接问题造成的一户多宅

基于管理部门衔接造成的一户多宅应当予以确权,不能因此不予承认。

5、未分户而另行建房但符合规划,公告无异议并补办手续

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但未分户另行建房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

除此之外的一户多宅,对于多出的宅基地相关部门有权不予确权并回收。

第2个回答  2020-12-10
这些宅基地基本都会被拆除,因为基本都是村民们自己私自盖的,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也没有相关证书,属于违建,日后会把它们都拆掉的。
第3个回答  2020-12-10
具备合法理由的,可以去做确权。没有合法理由的,一般只能够确权一处,剩余宅基地,属违法用地,不一定会拆除但无法获得相应保障。
第4个回答  2020-12-10
多余的宅基地要统一收归集体,分给没有宅基地人,逐渐实行宅基地确权制度,产权明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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