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翻译

盖士人读书,第一要有志,第二要有识,第三要有恒。有志则不甘为下流;有识则知学问无尽,不敢一得自足,如河伯之观海,如井蛙之窥天, 皆无识者也;恒者则断无不成之事。此三者缺一不可。——曾国藩

第1个回答  2009-02-03
祖光禄从小没了父亲,家境贫寒,他生性最为孝顺,经常亲自给母亲做饭。王平北听到他的好名声,赠送了两个奴婢给他,并任用他做中郎。有人和祖光禄开玩笑说:“奴仆的身价比婢女高一倍。”祖光禄回答说:“百里奚又哪里比五张黑羊皮轻贱呢?”
相关注释

祖光禄,祖纳,字士言,范阳遒(今河北范阳)人。元康中,平北将军王乂辟为从事中郎,转尚书三公郎,累迁太子中庶子,后为中护军太子詹事,封晋昌公。晋元帝时为丞相,引为军谘祭酒,被免。后温峤荐除光禄大夫。祖纳与“闻鸡起舞”的祖逖是同父异母兄弟,祖纳为哥哥。

少孤,指年幼死去父亲或父母双亡。

炊爨,生火做饭。

王平北,王乂,字叔元,琅琊临沂人。司马昭为相国时征为司马。累迁大尚书,都督幽州诸军事、平北将军。王乂是前面提到的“竹林七贤”之一王戎的叔父,也就是王浑的弟弟。他有个很有名的儿子,就是那个称钱为“阿堵物”、以清谈闻名且误国的王衍的父亲。

饷,赠送,馈赠。

百里奚,字凡伯,春秋时楚国人,在虞国任大夫。虞国国君贪图晋国的玉璧和宝马,借道给晋国攻打虢国。虞公不懂唇亡齿寒的道理,结果晋国消灭了虢国,顺便也将虞国给消灭了。这样,百里奚被晋国俘虏,作为陪嫁的奴仆遣送到了秦国。在途中,百里奚不甘心作陪嫁的奴仆,趁机逃到楚国,又被当作奸细抓了起来,流放到南海牧马。秦穆公完婚后,在陪嫁奴仆的名单上发现少了个叫百里奚的人,并了解到百里奚很有才能,就派人打听他的下落。秦穆公得知百里奚在楚国牧马,本想用重金将他赎出来。谋臣公孙枝却说:“主公若用重金去赎百里奚,那百里奚肯定就回不来了。”秦穆公不解,公孙枝解释说:“楚国让百里奚去牧马,说明他们还不知道百里奚的才能。主公若用重金去赎,不是明摆着告诉他们百里奚是个人才么?楚王又怎么会把他交给主公呢?”最后,秦穆公只用了五张羊皮,就将百里奚赎了回来,并拜之为相,授以国政,号称“五羖大夫”。

阐述

这一则的第一句话,读来挺令人费解。不是文义上的晦涩,而是在事理上。祖纳性至孝,是体现在为母亲做饭吗?祖纳有兄弟六人,他父亲娶了两个老婆。按理,他父亲去世后,祖纳年纪也不会太小,帮母亲做饭好像是不太值得颂扬的事。莫非两晋时期的男人们是不做饭的么?抑或连家务也不干?所以祖纳亲自为母亲(应该是包括生母和小妈)做饭就显得特别孝顺?渔火现在和老妈住在一起,也天天做饭给母亲吃,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没觉得自己有多孝顺。

其实,祖纳和兄弟的关系不是相处得很融洽,至少祖纳和祖约关系不是很好。《晋书》中说:“初,弟约与逖同母,偏相亲爱,纳与约异母,颇有不平。”后来,祖纳竟向晋元帝说了祖约的坏话:“假其权势,将为乱阶。”祖约憎恨祖纳如仇,世人也说祖纳是因为担心祖约受宠,才向晋元帝密启。祖纳因此掉了官,这应该是他被免职的那一出。戏剧性变化的是,祖约后来果然谋逆了,“朝野叹纳有鉴裁焉”,温峤就荐了祖纳除光禄大夫。

至于送婢之事,《晋书》说的是平北将军王敦,不是王乂,孰是孰非,不得而知。不过,有人送了两个奴婢给祖纳大约是真有其事。如此看来,那时候男人大抵是不干家务的,由于祖纳名声在外,因此就有人送婢女帮他做饭给母亲吃(羡慕ing)。

送了奴婢,自然也要给祖纳安排个工作,不然一家子平白多出两个人,祖纳更加难以养活他们。不过中郎也不是什么大官,掌守门户、出充车骑而已,属于低级侍从,一年俸三百石(薪水到还不低)。既便如此,还是有人嫉妒他,所以开他玩笑,称他为“奴”,身价只不过抵得两个婢女。好在祖纳很自信,以百里奚自比,并且官越做越大,地位越来越高,只是功绩不可能有百里奚那么大了。据说,后来天下大乱的时候,祖纳迷上了围棋,王隐(《晋书》的作者)劝他要像大禹一样珍惜时间,不要沉眈于下棋,祖纳说聊以忘忧而已。王隐见他阅历丰富、见闻广博,希望他能写点东西,为晋史做点记录,祖纳说“力不足耳”。还是王隐好样的,自己动手撰写了《晋书》。
第2个回答  2009-10-09
  选自《左传·隐公元年》

  原文
  译文

  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于武公,公弗许。
  从前,郑武公在申国娶了一妻子,叫武姜,她生下庄公和共叔段。庄公出生时脚先出来,武姜受到惊吓,因此给他取名叫“寤生”,很厌恶他。武姜偏爱共叔段,想立共叔段为世子,多次向武公请求,武公都不答应。

  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公曰:“制,岩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
  到庄公即位的时候,武姜就替共叔段请求分封到制邑去。庄公说:“制邑是个险要的地方,从前虢叔就死在那里,若是封给其它城邑,我都可以照吩咐办。”武姜便请求封给京邑,庄公答应了,让他住在那里,称他为京城太叔。

  祭仲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叁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对曰:“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大夫祭仲说:“分封的都城如果超过三百方丈,那就会是国家的祸害。先王的制度规定,国内最大的城邑不能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中等的不得超过它的五分之一,小的不能超过它的九分之一。现在,京邑的城墙不合规定,违反了制度,恐怕对您有所不利。”庄公说:“姜氏想要这样,我怎能躲开这种祸害呢?”祭仲回答说:“姜氏哪有满足的时候!不如及早处置,别让祸根滋长蔓延,一滋长蔓延就难办了。蔓延开来的野草还不能铲除干净,何况是您受宠爱的弟弟呢?”庄公说:“多做不义的事情,必定会自己垮台,你姑且等着瞧吧。”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公子吕曰:“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无生民心。”公曰:“无庸,将自及。”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至于廪延。子封曰:“可矣,厚将得众。”公曰:“不义不昵,厚将崩。”
  过了不久,太叔段使原来属于郑国的西边和北边的边邑也属于自己。公子吕说:“国家不能使土地有两属的情况,现在您打算怎么办?您如果打算把郑国交给太叔,那么我就去服待他;如果不给,那么就请除掉他,不要使人民产生两属的心理。”庄公说:“不用除掉他,他自己将要遭到灾祸的。”太叔又把两属的边邑改为自己统辖的地方,一直扩展到廪延。子封说:“可以行动了!土地扩大了,他将得到老百姓的拥护。”庄公说:“对君主不义,对兄长不亲,土地虽然扩大了,他也会垮台的。”

  大叔完聚,缮甲兵,具卒乘,将袭郑。夫人将启之。公闻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京叛大叔须段,段入于鄢,公伐诸鄢。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
  太叔修治城廓,聚集百姓,修整盔甲武器,准备好兵马战车,将要偷袭郑国。武姜打算开城门作内应。庄公打听到公叔段偷袭的时候,说:“可以出击了!”命令子封率领车二百乘,去讨伐京邑。京邑的人民背叛共叔段,共叔段于是逃到鄢城。庄公又追到鄢城讨伐他。五月二十三日,太叔段逃到共国。

  书曰:“郑伯克段于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不言出奔,难之也。
  《春秋》记载道:“郑伯克段于鄢。”意思是说共叔段不遵守做弟弟的本分,所以不说他是庄公的弟弟;兄弟俩如同两个国君一样争斗,所以用“克”字;称庄公为“郑伯”,是讥讽他对弟弟失教;赶走共叔段是出于郑庄公的本意,不写共叔段自动出奔,是史官下笔有为难之处。

  遂置姜氏于城颖,而誓之白:“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既而悔之。颖考叔为颖谷封人,闻之,有献于公,公赐之食,食舍肉。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公曰:“尔有母遗,?我独无!”颖考叔曰:“敢问何谓也?”公语之故,且告之悔。对曰:“君何患焉?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公从之。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遂为母子如初。
  庄公就把武姜安置在城颍,并且发誓说:“不到黄泉(不到死后埋在地下),不再见面!”过了些时候,庄公又后悔了。有个叫颍考叔的,是颍谷管理疆界的官吏,听到这件事,就把贡品献给郑庄公。庄公赐给他饭食。颍考叔在吃饭的时候,把肉留着。庄公问他为什么这样。颍考叔答道:“小人有个老娘,我吃的东西她都尝过,只是从未尝过君王的肉羹,请让我带回去送给她吃。”庄公说:“你有个老娘可以孝敬,唉,唯独我就没有!”颍考叔说:“请问您这是什么意思?”庄公把原因告诉了他,还告诉他后悔的心情。颍考叔答道:“您有什么担心的!只要挖一条地道,挖出了泉水,从地道中想见,谁还说您违背了誓言?”庄公依了他的话。庄公走进地道去见武姜,赋诗道:“大隧之中相见啊,多么和乐相得啊!”武姜走出地道,赋诗道:“大隧之外相见啊,多么舒畅快乐啊!”从此,他们恢复了从前的母子关系。

  君子曰:“颖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及庄公。《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其是之谓乎。”
  君子说:“颍考叔是位真正的孝子,他不仅孝顺自己的母亲,而且把这种孝心推广到郑伯身上。《诗经·既醉》篇说:‘孝子不断地推行孝道,永远能感化你的同类。’大概就是对颍考叔这类纯孝而说的吧?”
第3个回答  2019-09-27
译文:士人读书,第一要有志向,第二要有见识,第三要有恒心。有志向则自己不甘心为下流;有见识则知道学无止境,不敢稍有心得就自满自足,像河伯观海,井蛙观天,这都是没有见识的人;有恒心则没有成不了的事情。这三件缺一不可。
原文出自《曾文正公全集》追问

可以白话一点吗?

追答

文人读书,第一要有志向,第二要有见识,第三要有恒心。有志向自己就不甘心做社会底层的人;有见识就会明白学无止境的道理,不敢有了一点成绩就自满自足,像河伯观海,井蛙观天,这都是没有见识的人;有恒心就没有成不了的事情。这三件缺一不可。
“河伯观海”是一个寓言故事,说河伯(河神)很自大,看见身边的小溪流很瞧不起,态度张狂。直到有一天看到了大海,这才闭嘴。 寓意是:人要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不要盲目自大。“井蛙”就是井底之蛙,比喻没有见过世面的狂妄自大的人。

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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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08-06-08
张淳,字希古,桐城人。是隆庆二年的进士。授官永康知县。永康县的官吏百姓向来奸滑,一连告倒七个县令。张淳到任,日夜批阅案卷公文。涉及案子的达数千人,张淳断案像流水一样,永康官吏和百姓大为惊服,(从此)案子逐渐减少。凡是前来告状的人,张淳就告诉审案日期,双方当事人按期到场,案子分解辨析明断从不留押。涉案乡民只要准备一包饭就能打完官司,于是(大家)称张淳为“张一包”,说他断案快捷准确像包拯一样。
巨盗卢十八劫掠了库金,十多年没抓获,御史将(这个案子)交给张淳,张淳自限日期三个月一定抓获盗贼,又请求御史一月之内下数十次公文(捉拿卢十八)。等公文一次次下达,张淳假装笑道:“盗贼逃跑已久了,从什么地方去抓。”搁置(案子)暂不执行,永康吏某某的妻子跟卢十八有往来,他很能察言观色,听张淳说了什么就告诉卢十八,卢十八心里觉得自己很安全。张淳就让另一个差役假告县吏某某持有库金,(于是)将县吏某某拘押在监狱。然后张淳又秘密地审问以私通盗贼的罪名判县吏某某死罪,再教他求(官府)用妻子顶替他关押,而他自己出来谋求钱财以便偿还。卢十八听说(这事)以后,马上前来探视县吏某某的妻子,然而,趁(卢十八)喝醉酒而将其抓获。等到上报御史,时间只用了两个月罢了。
百姓有了小的仇怨,就用闹出人命来告状。张淳查验(案子)见并无实据就判了告状者的罪,从此,(永康县)就没有诬告的人了。永康的百姓很穷,生了女儿大多不养。张淳耐心细致地劝导,对那些贫穷无力抚养女儿的人,拿出自己的俸银根据情况接济,保全救活了很多女婴的生命。年成干旱,抢劫强夺(在永康)公然出现,(张淳)下令抢劫的人判死罪。有一个夺人五斗米的人,张淳假装取出死囚的行杖杀他,而且公布他的罪状道:“这是个抢劫米的人。”众人都被震慑了。过了很久,(张淳)凭治理永康县的业绩第一而接受征召离开永康,刚上车,回头对他的下属说:“某某盗贼已经来了,离此地多少多少里,你们替我捆来。 ”(下属)按照他的话找到盗贼,盗贼正在河边洗脚,拘押到(张淳面前),盗贼服罪。永康百姓对此十分惊奇,认为有神在帮助张淳。张淳说:“这些盗贼,抓捕急了就逃跑了,现在听说我要走了,就回来了。(我是)根据道理推测的,哪里有神助。”(后来)提拔他为礼部主事,又做郎中,(再后来)因有病辞官离去。
后来重新起用做了建宁知府,又升为浙江副使。当时浙江有自己招募兵勇的事,(张淳)安抚那些招来的兵勇,按照朝议将他们解散,兵勇都不安起来。张淳说道:“这些强悍的兵勇,留下会有用,(如果将这些人)淘汰就不好推测。不如淘汰那些年老体弱的,而留下强壮勇猛的,那么留下的人不会想着作乱,淘汰的人也没有能力作乱了。”上司依从了他的意见,事情就了结了。张淳做官最终做到陕西布政使。
第5个回答  2006-05-19
  1、有个想向董遇求教的人,董遇不肯教,却说:“必须在这之前先读百遍。”意思是:“读书一百遍,它的意思自然显现出来了。”求教的人说:“苦于没时间。”董遇说:“应当用‘三余’。”有人问“三余”的意思,董遇说:“冬天是一年的农余时间(可以读书),夜晚是白天的多余时间(可以读书),下雨的日子一年四季都有余。”

  2、《崔枢不昧宝珠》
  (原文)
  崔枢应进士,客居汴半岁,与海贾同止。其人得疾既笃,谓崔曰:“荷君见顾,不以外夷见忽。今疾势不起,番人重土殡,脱殁,君能始终之否?”崔许之。曰:“某有一珠,价万缗,得之能蹈火赴水,实至宝也。敢以奉君。”崔受之,曰:“当一进士,巡州邑以自给,奈何忽蓄异宝?”伺无人,置于柩中,瘗①于阡陌。后一年,崔游丐毫州,闻番人有自南来寻故夫,并勘珠所在,陈于公府,且言珠必崔秀才所有也。乃于毫来追捕,崔曰:“傥窀穸②不为盗所发,珠必无他。”遂剖棺得其珠。汴帅王彦谟奇其节,欲命为幕,崔不肯。明年登第,竟主文柄,有清名。

  [注]①瘗:yì,埋葬 ②窀穸:zhūnxī,墓穴。

  (参考译文)
  有个叫崔枢的人去汴梁考进士,同南方一商人住在一起达半年之久,两人成了好朋友。后来,这位商人得了重病,他对崔枢说:“这些天承蒙你照顾,没有把我当外人看待。我的病看来是治不好了,按我们家乡的风俗,人死了要土葬,希望你能帮我这个忙。”崔枢答就了他的请求。商人又说:“我有一颗宝珠,价值万贯,得到它能蹈火赴水,确实是极珍贵的宝珠,愿奉送给你。”崔枢怀着好奇的心理接受了宝珠。事后崔枢一想,觉得不妥:做一个进士,所需自有官府共给,怎么能够私藏异宝呢?商人死后,崔枢在土葬他时就把宝珠也一同放入棺材,葬进坟墓中去了。
  一年后,崔枢到亳州四处谋生,听到南方商人的妻子从南方千里迢迢来寻找亡夫,并追查宝珠下落。商人的妻子将崔枢告到官府,说宝珠一定是崔秀才得到了。官府派人逮捕了崔枢。崔枢说:“如果墓没有被盗的话,宝珠一定还在棺材里。”于是,官府派人挖墓开棺,果然宝珠还在棺材里。沛帅王颜认为崔枢的可贵品质确实不凡,想留他做幕僚,他不肯。第二年,崔枢考中进士,后来一直做到主考官,享有清廉的名声。

  3、晏子谏杀烛邹

  景公好弋,使烛邹主鸟,而亡之。公怒,诏吏杀之。晏子曰:“烛邹有罪三,请数之以其罪而杀之。”公曰:“可。”于是召而数之公前,曰:“烛邹!汝为吾君主鸟而亡之,是罪一也;使吾君以鸟之故杀人,是罪二也;使诸侯闻之,以吾君重鸟以轻士,是罪三也。”数烛邹罪已毕,请杀之。公曰:“勿杀,寡人闻命矣。”

  注:①齐景公,姓姜,名杵臼,春秋时代齐国的国君。②烛邹,齐景公的臣仆。③弋(yì):将绳子系在箭上射。

  自译:齐景公喜欢射鸟,使用烛邹掌管那些鸟,但鸟跑掉了。景公大怒,诏告官吏杀掉他。晏子说:“烛邹的罪有三条,我请求列出他的罪过再杀掉他.”景公说:“可以”。于是召来烛邹并在景公面前列出这些罪过,晏子说:“烛邹,你为国君掌管鸟而丢失了,是第一条罪;使我们的国君因为丢鸟的事情而杀人,是第二条罪;使诸侯们知道这件事了,以为我们的国君重视鸟而轻视士人,是第三条罪。”把烛邹的罪状列完了,晏子请示杀了烛邹。景公说:“不要杀了,我明白你的指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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