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唐诗之法则

主要是唐诗~作唐诗的规则~哪里需要押韵~押什么韵之类的

唐诗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唐代的古体诗,基本上有五言和七言两种。近体诗也有两种,一种叫做绝句,一种叫做律诗。绝句和律诗又各有五言和七言之不同。所以唐诗的基本形式基本上有这样六种:五言古体诗,七言古体诗,五言绝句,七言绝句,五言律诗,七言律诗。古体诗对音韵格律的要求比较宽:一首之中,句数可多可少,篇章可长可短,韵脚可以转换。近体诗对音韵格律的要求比较严:一首诗的句数有限定,即绝句四句,律诗八句,每句诗中用字的平仄声,有一定的规律,韵脚不能转换;律诗还要求中间四句成为对仗。古体诗的风格是前代流传下来的,所以又叫古风。近体诗有严整的格律,所以有人又称它为格律诗。
  唐诗的形式和风格是丰富多彩、推陈出新的。它不仅继承了汉魏民歌、乐府传统,并且大大发展了歌行体的样式;不仅继承了前代的五、七言古诗,并且发展为叙事言情的长篇巨制;不仅扩展了五言、七言形式的运用,还创造了风格特别优美整齐的近体诗。近体诗是当时的新体诗,它的创造和成熟,是唐代诗歌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它把我国古曲诗歌的音节和谐、文字精炼的艺术特色,推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为古代抒情诗找到一个最典型的形式,至今还特别为人民所喜闻乐见。但是近体诗中的律诗,由于它有严格的格律的限制,容易使诗的内容受到束缚,不能自由创造和发挥,这是它的长处带来的一个很大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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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22
中国诗歌史上的初唐时期,从公元618年唐朝建立开始,大致延伸至713年玄宗即位时。初唐诗歌本身并没有呈现出统一的风格:它只是结束了漫长的宫廷诗时代,缓慢地过渡到新的盛唐风格。在七世纪所发生的变化中,宫廷诗的传统处于中心。“宫廷诗”在这里特指南朝后期、隋及初唐宫廷的诗。虽然在此前后,宫廷中也作诗,但只有在五世纪后期及六七世纪,宫廷才真正成为中国诗歌活动的中心。在这一时期里,不但作于各种宫廷场合的诗篇在现存集子中占了很大的比例,就是那些写于宫廷外部的诗篇中,鲜明的“宫廷风格”也占了上风。       到了七世纪前半叶,宫廷风格日益变得矫揉造作、刻板严格;强烈的对立潮流得到了发展,或修正宫廷风格,或寻觅替代的诗风。随着诗人们越出宫廷诗所严格控制的题材和场合,诗歌的主题范围开始扩大。此外,宫廷诗严格的修饰技巧对于创作过程的刻板控制也减轻了。通过这些变化,加上其他一些方式,七世纪后期、八世纪初期的诗人在保留旧风格许多优点的同时,迈向了新的自由。       文学自由应该从反面加以定义:必须先有一个标准和惯例的背景,作为诗人超越的对象。从七世纪后期起,宫廷诗的各种惯例所发挥的正是这样一种功用:形成一组能够为较出色的诗人用来表达其自由的诗歌期待。八世纪中叶的诗歌,即盛唐诗,经常被描绘成“直率”、“自然”,然而这些特性从来不是文学的内在本性。盛唐诗歌之所以呈现出这些特性,是由于有七世纪诗歌作为比较的背景。       这本书研究的就是这些标准化的惯例,以及初唐诗人如何突破它们,如何学会利用它们为自己的目标服务。虽然这里的研究局限于初唐诗,但是这些同样的标准化惯例也形成了八九世纪诗歌的隐蔽背景。八九世纪的诗人甚至比初唐后期的诗人更善于运用这些惯例和传统,尽管他们并不喜欢初唐诗。他们赞美作于宫廷诗时代之前的作品,因为那些作品体现了“古风”。然而在具体的实践上,他们依靠的仍然是发展于七世纪的处理法则。       八世纪对初唐诗的偏见持续了一千多年。直至目前,甚至在中国和日本,有关初唐诗的研究论著寥寥无几。现存的论著主要是关于个别诗人或声调格律发展的研究。较大部头的文学史著作通常只限于确认这一时期的重要诗人,及注意初唐诗风与南朝诗风的关系。没有人试图对这一时期进行广泛的、整体的探讨,或追溯此时期在诗歌方面发生的重要变化。      这一研究不得不略去最有意思的两个诗集,即寒山和王梵志的诗,至少是其中写于初唐的部分。这一删略是很可惜的,但却是必要的,因为这两个集子中的作品离开诗歌传统的主流太远,而且在创作日期及作者归属方面呈现出许多问题,如果考虑这些问题,势必会偏离对这一时期实际的文学史问题的讨论。此外,也没有迹象表明他们的作品曾为当时的京城诗人所了解。另一位诗人王绩的作品,表面上看与寒山、王梵志的作品相似,却包括在这部书里,这是由于他的作品表现了对于宫廷诗传统的自觉排斥。我还将刘希夷和张若虚忽略不计,他们的作品准确地说属于八世纪初期,但他们却经常被误认为初唐诗人。      这里需要说明本书正文及译文的一些凡例。由于量度在诗歌中极少被精确运用,所以我随意地以英制不精确地代替汉制,例如将“一里”译成“一英里”。我保留了中国人计算年龄的体制,即婴儿一出生就是一岁。我还把中国的阴历纪年转换成大致的西历纪年,例如景隆三年十二月,准确地说已经进入710年,却仍然称为709年。       与任何试图包括大量资料的著作一样,我不得不保持最低限度的注释。对于诗中的典故成语,只有在对本书的论述有益,或必须了解诗篇的字面意义时,才加以解释。中国诗歌的文本往往是综合性的。如果有现成的校注本,如陈子昂的诗,我通常加以采用。(《文苑英华》所录经常是现存惟一的、最早的原始文本,但其质量众所周知是很粗劣的。在没有其他早期文本的情况下,我用(《文苑英华》的文字校正《全唐诗》,除非《全唐诗》纠正了明显的讹误。我所引用的本文,往往综合了数种原始资料。除非出现特殊的问题,我将不讨论各种异文。为了方便那些需要查找各种早期文本及其他未翻译诗篇的读者,我根据平冈武夫等编纂的《唐代的诗篇》,标出了《全唐诗》的编码数字。
第2个回答  2013-11-22
如何作唐诗?楼主说的是格律么?首先,押韵(押平声韵)是诗的基本要素之一;其次,对于平仄,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就是说二四六字的平仄要交替;再者,忌三平调三仄尾,然后还有拗救(这部分比较复杂,初学者可先不用管这个)。楼主可以找一些关于诗格律的书,譬如王力先生的就很不错,他有很多关于格律方面的著作。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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