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是这样的,因为公司给了我分解聘书,把我解聘了。于是我问公司要合同是看解聘的原因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管理制度。我问他们要合同,在公司找了半天也没有,问总公司也没有。也就是代表我更本没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我手里更本就没有合同。然后到了下午一个法人领导来了打印出劳动合同,叫我给她补签,还说什么同事关系什么的。还好借口说我们吵架,解聘书不是她给的,说她是上海法人她说我们走才能走,而且说解聘书谁给我们的找谁去。必须让我把合同补签掉。我执意补签,她就拿关系和借口来压我这个不怎么爱说话老实人!而且说解聘书没盖章签字不生效的借口让我给她补签,那岂不是签订了就立马生效了。经过一段纠结我也不想跟她多浪费口舌就回家了。准备去告公司没跟我签订劳动合同也连续七个月没给我交社保。工资连试用期已经发了六个月的,还有1个月的没有发。我想问下像我这样的情况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第82条?还有就是既没有签订合同已经连续六个月没给我交社保属于劳动法的哪一条?证据补充:我有考勤卡和加班申请单带有上海分公司法人的签字还有工资卡的一份明细账单进出记录
那我还想问下劳动法的八十二条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是要去掉我上班这几个月里已经发给我的工资再用月份乘以我的工资吗? 还有就是是公司没有劳动合同下解聘我的,这个属于违法吗?我可以要求赔偿金吗?
追答双倍工资差额。
追问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把我解聘是属于违法吗?还有就是没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交社属于劳动法哪一条?
还有就是我样的状况是否会上法庭?雇佣你们律师需要多少钱?
追答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而且不止一个行为。你有权提起仲裁,关于律师费,你可以和我的助理联系 1366198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