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对吗

如题所述

不对。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专家应当从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人数不得少于5名。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要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的一些分部分项工程,此部分工程危险性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更加危险,所以需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比如:开挖深度超过5m的基坑,凝土模板支撑搭设高度8m及以上等等分部分项工程。



扩展资料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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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0-2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
  (一)专家组成员;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也就是说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论证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2-26
不需要专家论证,超过一定规模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才需要专家论证。 专家组至少5人,四川费用大概1500/人。论证意见很重要。
第3个回答  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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