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开工伤死亡证明一定要尸检吗?

如题所述

既然是死亡证明,肯定要进行尸检,用来作为法律依据存入档案。之后用来处理纠纷,当堂对证或者对户籍进行死亡注销。

在我国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派出机关,他的行为代表了公安机关的公权力。是一定要遵守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规范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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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不是,有医院的证明就可以,一般来说在具体的司法或者准司法程序中作为利害关系人的用人单位可以对死因提出异议,但是否需要尸检,由受理机关决定。受理机关一般首先要征求死者家属的意见,如果死者家属对初步尸检尸体表面检验无异议,一般不会再进行解剖尸检,即使用人单位有异议。
法律分析
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殡葬部门出具火化证明。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亡人家属的申报,也应给予办理死亡登记,如有可疑情节,可与死亡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查对。工伤死亡证明怎么开的内容是: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扶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1-19
派出所开工伤死亡证明一定要进行尸检的。
第3个回答  2021-01-19
派出所开工伤死亡证明一定要尸检?派出所开工伤死亡证明,必须有法医检定书和火化凭证,才可以开出工伤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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