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二大。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把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
1991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明确贯彻现行生育政策,严格控制人口增长。
2002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
到了2011年11月,中国各地全面实施双独二孩政策。
人口生育政策的调整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人口生育政策随经济社会发展经历过十数次调整。
上世纪50年代,由于社会安定、医疗卫生条件提高,我国迎来了第一波人口过快增长时期。3年自然灾害结束后,1962年-1973年,我国又迎来一轮生育高峰,总出生人口一度有3.2亿。
1971年,为减缓当时人口过快增长,国务院下发《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此举被认为是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真正起点。到1978年,全国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计划生育机构和运作模式,当时有两个口号:一个是“晚、稀、少”;另一个是“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第二年召开的全国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将有关生育政策的文件内容从“最多两个”改为“最好一个”。至此,独生子女政策正式开始实施。
1982年12月4日,计划生育写入新修改的宪法,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此后,我国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其间略有微调,例如放开“双独二胎”及部分省份农村地区实施“一孩半”政策。30多年来,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出重大转折性变化:人口总量增长势头明显减弱,但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人口红利有逐渐消失的风险。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总量从2012年首次出现下降,当年减少了345万人,但60周岁及以上人口为20243万人,占总人口14.9%,学界认为这属于较高占比情况。
为此,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即单独两孩政策)。
2014年,受原国家卫计委的委托,中国社科院人口和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广州曾带团研究论证逐步推行全面两孩政策的可行性。在他看来,当时探索全面放开两孩政策,是决策层在科学研判国内人口形势和人口问题的背景下,作出的人口发展战略调整,既符合人口发展客观规律,也符合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期待,对改善中国人口结构和家庭结构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一年后,全面两孩政策公布。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张车伟认为,在我国面临人口老龄化加剧和劳动力减少的背景下,全面两孩政策积极顺应了群众对生育两孩的普遍需求,也有助于优化人口结构。